新華社貴陽6月15日電(記者潘德鑫) 針對行政審批過程中存在的門檻過高、政出多門和流程複雜等問題,貴州省擬通過“負面清單”確權定責,明確“哪些方面不可為”,並要求各級行政審批事項在2016年底前全面實行“負面清單”制度。
  貴州省近日出台的《關於當前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若干意見》指出,當前的行政審批存在準入門檻過高,市場進入難;隱性條件、隱性審批多,辦事前置條件苛刻;審批層級過多,多重標準、多頭執法、多層執法等問題。
  意見提出,2016年底前,貴州省各級行政審批事項將全面實行“負面清單”。其中,貴州省發改委、商務廳、工商局須在今年9月底前分別牽頭制定固定資產投資、外商投資、企業註冊登記三大行政審批事項的“負面清單”,並向社會公開。另外,有審批權的其他省級部門、貴陽綜合保稅區和省級以上開發區也要在今年9月底前制訂有關“負面清單”。
  除了“負面清單”外,貴州省政府綜合管理部門、行政執法部門、市縣兩級政府部門今年還將提出本部門的“權力清單”“服務清單”和“責任清單”,細化相關行政處罰事項的自由裁量標準,明確服務的內容、標準和監督、投訴方式,實現誰主管誰負責、誰負責誰擔責。按照計劃,貴州省2015年底前將實現權力、服務、責任“三單合一”。(完)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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